诸暨市教育体育局为严肃赛纪赛风,努力营造良好的体育比赛氛围,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教体系统的良好形象,日前,就做好赛纪赛风和运动员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发出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职责,严格把关,营造诚信公平的比赛氛围

凡诸暨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学生体育比赛均由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或有独立参赛资格的下属学校)校长担任本单位运动队的领队,并实行领队负责制。要求各领队高度重视对参赛队伍的资格问题和运动员的安全问题,明确参赛目的,统一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思想,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遵守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依据竞赛规程,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的把关,诚信参赛,坚决杜绝冒名顶替、“雇佣军”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注重教育,加强管理,弘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要求各领队注重对教练员、运动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大局观念,积极弘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要尊重规则、尊重裁判、尊重观众,遵守赛场纪律和要求,顽强拼搏、奋勇争先。要切实加强对运动队的管理,认真按照竞赛规程、规则和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文明参赛。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罚、运动员资格等问题有争议的,必须严格遵守仲裁规定和程序,通过正常途径逐级反映。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行为

比赛组委会设立赛风赛纪监督小组,专门负责对赛风赛纪及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监督调查,受理举报。对于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赛场纪律、冒名参赛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凡被查实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比赛的,或者在赛场上出现无序争吵、干扰赛场秩序、罢赛行为的,除取消参赛资格和已经取得的所有成绩外,将对运动队领队、教练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关领队的学校干部办学责任制考核分和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工作考核分;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工作考核等级评定为“基本合格”。